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和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及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,因申请人不慎遗失,并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,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送达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云区不动产登记站,特此公告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|
不动产面积(㎡) |
用途 |
坐落 |
公告原因 |
1 |
陈修晗 |
Y1505829 |
94.32 |
住宅 |
白云区南湖新区南湖路66号丽水铭城·翡翠湾丽水铭城·翡翠湾29栋12层2号 |
因申请人不慎遗失,并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,现公告遗失作废。 |
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云区不动产登记站
2017年12月12日